关于遴选南昌职业大学科研创新团队 的通知
2023-04-21 来源: 浏览次数:0
各学院:
为全面激发我校科研创新活力,加快我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提升我校科技创新团队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根据南昌职业大学工作安排,现开展南昌职业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第二批)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创新性学术思想和学术造诣,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对违反师德和学术不端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制。科研创新团队负责人一般应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全职在岗人员。
(二)科研创新团队成员一般为5人(含)以上,其中核心成员3人(含)以上,研究方向相对稳定,具有较好的合作研究基础,鼓励学科交叉。
(三)科研创新团队成员之间合作紧密,具有实质性合作成果,团队核心成员之间应有科研成果(项目、论文、专利、成果奖、著作等)相互署名(近2年新入职的教师除外)。
(四)科研创新团队的申报类型分为: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类,申请人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申报相应的团队类型。
(五)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近五年取得的学术业绩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基础研究类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备下列条件(1),同时具备(2)至(5)中的1条以上:
(1)主持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
(2)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在权威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15万字以上)1部以上(限前三著者)。
(4)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至少1项,其中一等奖限前五完成人,二等奖限前三完成人,三等奖限第一完成人。
(5)拥有1项以上国际或国家授权有效发明专利(限第一发明人)。
2.应用研究类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备下列条件(1),同时具备(2)至(5)中的1条以上:
(1)主持至少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2)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或出版学术著作(10万字以上)1部以上(限前五著者);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至少1项,其中一等奖限前七完成人,二等奖限前五完成人,三等奖限前二完成人。
(3)拥有国际或国家授权有效发明专利(限第一发明人)1项以上,已经转让或具有转让意向。
(4)实现成果转化或技术转移1项以上,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
(5)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的主要制定者。
3.以上条件中“以上”均包含本级。
二、遴选要求
1.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和成员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核心成员每人限加一个团队,非核心成员每人限加两个团队。
2.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南昌职业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书》(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带头人身份证、学位证和职称聘任证书及标志性成果),电子版即可。
3.申报材料必须属实、齐全,且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
三、遴选程序
1.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以“南昌职业大学XXXXX科研创新团队”为名称,待南昌职业大学组织相关人员评审后,公布获批名单。
2.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钉钉于5月19日16:00前发送给周枫老师钉钉,同时需提交一份纸质版至南昌职业大学办公楼八楼科研处周枫老师。
附件:南昌职业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书
科研处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