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南昌职业大学重点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2023-04-21 来源: 浏览次数:0
各学院、部门:
为了加强我校学科建设,提升学校学术水平和学科竞争力,积极开展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培育,发挥高层人才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产教融合和科教融汇中的带头和核心作用,促进学科队伍全面协调发展,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升级,根据学校“十四五”总体规划,围绕人才培养和专业群建设布局,凝练一批重点学科,遴选一批重点学科带头人。现将遴选重点学科带头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和“高标准、高层次、高质量、重业绩”的选拔原则,既考虑过去对学科建设的贡献,又要注重未来学科建设的发展。
2.学科带头人的遴选、考核和管理工作遵循“公开选拔、择优遴选、目标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3.各学院要认真凝练重点建设学科,明确学科方向,合理设定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制定学科发展规划。每个重点学科设置1名学科带头人。学校将对重点学科给予专项经费支持,优先资源配置;对重点学科带头人在项目申报、学术交流等方面给予倾斜。
二、遴选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素养。
2.具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治学严谨,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学术水平高,能够准确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对学科发展有较强的预见性,在国内外有一定的学术地位。
3.具有丰富的团队建设管理经验,协调沟通、组织领导能力强。
4.原则上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全职在岗人员,同时应考虑学校岗位聘任期限。
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积极投身于学科建设工作。
在本学科领域贡献突出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遴选流程
1.个人申请。凡符合申报资格的人员均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人需填写《南昌职业大学重点学科带头人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原件。
2.学院评审。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组织召开学术分委员会进行评议,推荐重点学科带头人候选名单。
3.学校审定。学校对学院报送的重点学科带头人进行审定,审定通过的名单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发文公布。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在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6:00前将《南昌职业大学重点学科带头人申请表》纸质版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科研处(办公楼8楼科研处办公室)周枫老师,电子版钉钉发送至周枫老师。
附件:1.南昌职业大学重点学科带头人申请表
科研处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