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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已经在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发布。现将2017年项目申报工作需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继续实行集中受理申报,一年评审一次。 
  二、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涉密成果除外)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重点支持文史哲等基础学科和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基础性研究。 
  三、申报成果需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我办指定的出版社(名单附后)书面推荐,推荐者承担相应的信誉责任。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需由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可由一至二名专家推荐。 
  四、同年度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但内容不相同、不相近的研究成果,可以申报。 
  五、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最终成果必须先鉴定、后出版。最终成果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向全国社科规划办提出鉴定申请,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申请表》。经全国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鉴定合格后方可进入出版程序。 
  六、后期资助项目出版经费直接拨付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由项目负责人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确定的统一标准,向项目成果出版机构支付出版补贴。 
  请有意申报者于4月28日前报来书面材料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科研处

1.2017年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相关材料.doc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doc

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doc

4.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doc.doc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xls.xls


上一页:关于申报2017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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