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有关成果奖的申报事宜详见附件。特别提醒:1.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限额申报;2.申报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的教师,请于2025年11月3日10点前将《申报评审表》以及其他佐证材料纸质版各交两份送至科技处516,电子版发送至钉钉(王端阳);2.申报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的教师,请于2025年10月28日10点前将《申报评审表》以及其他佐证材料纸质版各交两份送至科技处516,电子版发送至钉钉(王端阳)。请申报者按时申报,以便学校按照课题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汇总、上报。
附件:1.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 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含附件)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 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4.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5.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
科学技术开发处
2025年10月23日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 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1.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 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含附件).pdf
4.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
5.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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