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我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奖励所有权属于我校的科研成果,并使我校的学术氛围风清气正,从2019年4月19日起,凡我校申报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者,若申请人不是署名学校,将不予以资助申报费及其奖励;若不属于自己本人的真实劳动成果而由中间机构代写代发的专利、论文等均不在学校资助或奖励范畴。学校依规对学术不端行为严肃查处。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9年4月19日
| 上一页:关于申报2019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的通知 |
| 下一页:关于公布2019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立项的通知 |
南昌职业大学 版权所有 赣ICP备150048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