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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论文版面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7-04 信息来源: 点击: 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论文版面费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第一作者须为我校在职教师或在校学生(师生须为项目组成员),且论文第一完成单位中文署名为“南昌职业大学”,英文署名为Nanchang Vocational University。

二、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具有正式刊号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可在经费预算内报销相应的版面费。如论文是已获批的纵向项目资助,应按规定的格式在论文相应位置注明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三、中文期刊版面费发票必须由发表论文的杂志社或期刊主办单位开具,收款单位与发票上的销售方名称必须都为该杂志社名称或期刊主办单位名称;转账给个人或其他代理公司的一律不予报销。

四、发票抬头名称为南昌职业大学,不得使用二级学院名称、处(室)、中心名称及个人姓名。

五、论文见刊后方可凭版面发票报销。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开发处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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