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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12 信息来源: 点击: 次

各学院、各部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有关优秀成果奖的申报事宜详见附件。特别提醒:请申报教师于2023年2月8日之前在网上提交相应材料材料,《申报评审表》(A3纸一式8份)与成果(一式 3份)于2月12日前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72909512@qq.com或钉钉(王端阳)。请申报者按时申报,以便学校按照课题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汇总、上报。

附件:1.(盖章版)赣教社政办函〔2022〕16号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 社科厅函4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2年12月12日

1.(盖章版)赣教社政办函〔2022〕16号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2.社科厅函4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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